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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状告购房者跳单索赔1.95万
   今年1月27日,大连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与杨女士签订《购房委托协议书》,杨女士委托该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中介公司负责寻找房源,以及办理成交后代办过户等各种事项。在这份协议书中明确代看的是长春花园的某处房屋,成交价格39万元.但是,杨女士准备购买的这套房屋的房主还曾经在另一家中介公司委托卖房,1月28日,杨女士又与另外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协议》…… [详细]
买主为"跳单"买单 买一套二手房付了两次中介费
   买了一套二手房最后却付了两次中介费!近日,下关区法院以涉嫌跳单为由,判决买房人张女士向城北一家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5166元。而此前,张女士已经向另一家中介公司支付了同等数额的中介费, 为买这套房子张女士等于花了两倍的中介费。谈及此事,张女士懊恼不已。据了解,张女士并不是与房主私下交易,而是在城北这家中介公司看中了房源后 ,后来却选择了 …… [详细]
二手房卖家玩"仙人跳" 省1%中介费风险不小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今天中介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演变为房源的竞争,特别是随着城区发展二手房地域优势的凸显,市场供不应求开始出现, 自然而然提供房源的房屋卖主成了中介市场的“上帝”。在这种卖方心态背后,由于利益的驱动,房东也因为种种原因玩起了“跳单”,惜售跳单返价的现象也频频发生。卖方跳单, 看似获益,但在这些行为背后却存在很多弊端,带来的不仅是买家和经纪人的损失,同样很容易让售房人自己绞入纠纷之中,得不偿失 …… [详细]
二手房“跳单”谁是受害者?
  今年3月,市民张先生在草堂北路的某中介公司看中了汇夏花园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经过讨价还价后,成交总价60余万元, 中介代理费为1.5%。随后张先生与中介签订了一份意向性协议,付了1000元订金后,答应过两天再来办手续。第二天张先生在菊乐路的…… [详细]
二手房怎样买卖最放心
  买卖二手房,究竟该如何进行交易,哪种交易方式最稳妥?大部分市民对其中具体情况缺乏了解。为此,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有关人士昨日就两种最常用的交易模式进行了详尽介绍,希望有助于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详细]
房产中介纠纷频仍症结何在
  针对房产中介法律纠纷不断的现象,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对房产中介服务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已经明显滞后于房产中介业的发展,完善房产中介服务法律体系、研究建立房产中介纠纷处理机制势在必行。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中介业成……[详细]
百家房产中介论剑行业维权
  从9月份央行加息、10月份福州市出台限制商品房更名新办法以来,福州楼市进入一个缩量盘整、价格单边上扬态势,10月份至今售出的商品房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而均价则迅速攀升,10月27日成交商品房72套,均价则为9175元/平方米 …… [详细]
南京一买房人撇开中介“跳单” 被判支付佣金
  客户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看房,达成意向后却撇开中介私下交易,这就是业内所谓的“跳单”。目前二手房市场的“跳单”现象较为普遍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跳单”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处买房人依约向中介公司支付3920元佣金,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给贪图小利不讲诚信的“跳单”客户敲响了警钟。 2007年3月23日,南京平方置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市民杨某提供了浦口区盛泉新城一套房源,并带他与售房人吴某见了面,杨某也在购房委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了接受平方公司为其购买该套房源 …… [详细]
二手房过程中交易三方各怀心腹事
  杨先生于2007年6月通过某经纪公司介绍购买了朝阳公园附近一套房产,成交总价为200多万元。然而在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时,杨先生才得知该套房屋的产权证还未办理下来,还要等三个月的时间。 虽然心存疑虑,购房心切的杨先生还是将首付款打进了资金监管账户。但他还在为另一件事烦心: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后拿走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原件,说是要在他们公司进行备案。杨先生觉得:“如果发生什么纠纷,我是不是连有法律效力的证据都没有啊?” …… [详细]
和房主见面后甩中介 中介没资格就不是“跳单”
  今年年初,王秀萍看到一家房产顾问公司(简称顾问公司)有一套令她比较满意的房源,她希望中介带她看房。“先签一个协议。” 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看房委托单说。委托单上规定:如果“跳单”,王秀萍要支付佣金,还得承担双倍佣金的违约金。王秀萍在这张委托单上签了字。 接着两名业务员带她去看了那套二手房。第二天,王秀萍告诉顾问公司,她不想买那套房子。 可两个月不到,顾问公司就把王秀萍告上了法院。“王秀萍说她不想买那套房子,半个月之后我们听说,她还是买了那套房子! …… [详细]
 
 
  跳单,这里解释为“绕”单,即凭证;合起来是房地产交易中常见又屡禁不止的现象——委托双方绕过受委托方直接进行交易的一种违法行为。进入九十年代,福州房地产三级市场火爆,房地产中介方兴未艾,但一些素质低、道德差、法制观念淡泊的市民不觉得践踏别人劳动是一种自私卑鄙的行为,不觉得偷窃信息也是一种偷窃行为,为了节省该付给中介总成交价1%的中介费,竟然不择手段地甩开中介,交易成功。 这种可怕的“病毒”正侵蚀着房地产中介的肌体。如不迅速制止,中介行为将面临生存危机。福州南新房地产扬岳剑经理敏锐地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此时的福州房地产中介对“跳单”普遍感到无奈。福州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2000年福州1-6月二手房交易额达到了3.8亿元,以每套平均20万元计算,交易近2000套 ……[详细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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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介维权呼吁书
福州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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