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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将会打击官员贪腐

房天下福州二手房网  2013-03-12 14:23:00  来源:综合整理
[提要]“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既有现实作用,也有长远意义,一经提出便被公众寄予厚望。”

“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既有现实作用,也有长远意义,一经提出便被公众寄予厚望。”

日前,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发布,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幢。其实,早在2002年两会上,吴念祖代表曾提出建议“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物权法》颁布后,几乎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呼吁,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配套政策。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多方面的好处。首先,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在合法财产权得到保护的同时,不合法的财产权也将因此而再难匿迹。之前,由于房产统一登记制度缺失,各地房产信息联网制度不健全,对不动产的管理存在一些盲区,某些人利用制度漏洞而以非法手段获取了社会财富。郑州的“房爹”利用职权将十几套经济适用房归于儿子和女儿名下,陕西“房姐”利用假户口在神木、西安和北京非法购置了40多套房,而山西“房媳”更是假得厉害:户口、身份证、失业证全是假的,唯有假身份买的房产是真的。

如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得以实施,的房产信息实现联网,至少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多吃多占的不动产将暴露在有关部门的视野之内,那些合法收入有限但坐拥巨额房产的人马上就会暴露可疑的行迹。他们名下的不动产就是的举报信,有关部门循此线索进行调查,一定能大有斩获,因为不动产融不掉、藏不了,急切间也未必能出手,说不清合法来源就只能是经济犯罪的铁证。此外,一个人想突破国家的限购政策,大搞炒买炒卖的投机生意,也失去了可能性。原先利用不动产登记的模糊地带做文章,今后只需要在房产信息网上敲一下回车键,便能知道此人名下究竟有多少房产。即使有些人想跟“房姐”、“房妹”一样,通过假身份非法占有不动产,技术难度也已不可同日而语,甚至现有的计算机技术已有把握防范假户口瞒天过海。因而,这项制度是抑制炒房投机和官员贪腐的有力帮手。

其次,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房地产调控在范围内的统筹协调。之前,房产在民众中的分布状况并不完全透明,不少人实为手握多套房产的隐形业主。宏观政策的制定者不能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态势,所出台的政策难免不切实际,或者有所偏差。那些躲在暗处的房主也有充裕的空间来筹谋腾挪,架空调控政策。房地产调控多次“空调”无功,跟政策制定者“知己不知彼”有很大关系。有了真实情况在手,宏观调控就有了抓手,也就便于实现扼制房价暴涨、打击房产囤积、避免闲置浪费等调控目标。未来,如果二套以上房产要征房产税,巨额不动产要征遗产税,税务部门也需掌握业主持有房产的确切信息,才能有的放矢地征税。

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既有现实作用,也有长远意义,一经提出便被公众寄予厚望。然而,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涉及多个部门,房屋与土地在不同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造成信息分散、不便查询、重复登记、数据不统一等问题。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程序和已有数据整合为一,本已有着极高的技术难度,而要想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顺畅地运行,还需要对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加以修订,使相关规定不再“打架”。

部门整合和修法工作各有繁难之处,但既然建立这项制度的决心已下,既然它于国于民有那么多好处,这件事就必须克服困难,做成做好。

责任编辑/chenme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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